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4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2 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叶尚书女士、监事胡慧女士。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尚书女士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467,322.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828,784,918.3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6,481,484.23 元,减去分配以前年度实现
的未分配利润 90,124,645.11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4,743,646,111.69 元。
根据本年度利润实现情况以及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回报股东,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3,004,154,83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
计 90,124,645.11 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4,653,521,466.5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5CDAA3B0058】《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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