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明确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2.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3.公司设总裁一人,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等若干人。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裁经营决策团队(或简称“总裁团队”)。总裁经营决策团队是总裁办公会组成人员,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4.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执行总裁、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公司总裁必须专职。总裁不得在任何其他企业(包括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6.总裁在本公司领薪。
7.总裁及总裁团队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可以连任。
8. 总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8.1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
8.2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8.3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8.4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用,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8.5 不至于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9.《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总裁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或总裁团队其他人员。
10. 总裁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裁应负赔偿责任。
11.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对总裁辞职的审查,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12. 总裁团队其他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13. 总裁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1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4.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4.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4.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4.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14.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4.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4.8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6.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裁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
17.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责,若代职期间较长(三十个工作日以上),应事先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
第四章 总裁的责任和义务
18.总裁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信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接受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监督。
19.总裁应当充分考虑并依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处理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20.总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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