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泓集团”)提出的书面申请,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联泓集团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651,356,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7%,
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已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
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作为投票对象
1.00 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子议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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