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30-12:00 和 14:00-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证券事务
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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