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19:09:36 股吧网页版
联泓新科: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30-12:00 和 14:00-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证券事务
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