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21:36:12 股吧网页版
联泓新科: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1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 √

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的议案》

9.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 √

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