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审计监督管理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公司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
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合同管理、交易授权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了每个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相关工作指引的要
求下,就风险管理、激励与约束、人才计划等专业领域范畴内辅佐董事会实施科学、高效的决策活动,保证董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
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
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管理、职能部门对口监督和服务。公司明确界定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建立相应的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各级授权适当,职责分明,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或不适当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
(2)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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