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管理,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识别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 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 公司设ESG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指定的ESG工作联系人组成,负责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为ESG工作组牵头单位,各职能中心、子公司为ESG工作组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 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
2、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报告;
3、审议和批准其他ESG相关重要事项。
(二)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报告。
(三) ESG工作组
1、ESG工作领导小组:
1) 落实国家、监管机构ESG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公司ESG战略、工作计划
及相关管理制度;
2) 组织领导公司ESG管理体系、机制建设;
3) 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调研,评估ESG议题重要性;
4) 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反馈意见等;
5) 评估各单位ESG绩效表现,并组织制定改进措施;
6) 组织审核公司ESG工作方案、报告,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报告;
7) 负责其他ESG相关事宜。
2、ESG工作执行小组
1) 管理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的ESG事宜,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2) 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信息的公开披露。
第三章 股东和债券人权益保护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所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当积极披露,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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