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26,8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8.9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8.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13,195.5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 、 2025 年 4 月 2 日、
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2 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9 月 4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009、2025-011、 2025-028 、2025-033、2025-038、 2025-041 、2025-045、2025-047、 2025-054、2025-060、2026-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06,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79%,最高成交价为
10.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3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618,607.00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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