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在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世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作为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间至今
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回购的,在本次回购方案确定的资金总额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909.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54.5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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