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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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背景
因国际业务持续发展,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
二、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秉持“汇率中性”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币掉期、外汇期权、期权组合、加盖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其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随着进出口贸易业务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近年来,受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50 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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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约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交易对象:经监管机构批准、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原则上合作的中资银行限定在国有大行及全国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限定在全球比较知名、综合实力较强且信用评级良好的银行(如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国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
4、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5、其他条款: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六、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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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已制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此制度执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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