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传云)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
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4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对 2023 年年报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划》、《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第一季度总结和第二季度计划》、《2023 年内控检查与审计发现问题报告》、《关于会计事务所 2023 年度工作审计工作的总结沟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人知悉掌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情况、项目团队背景,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平稳运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3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段代风先生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事项,对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补选和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监察部《2023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划》、《2023 年内控检查与审计发现问题报告》等汇报,对审
计监察部2023 年度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2024 年工作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承接情况、负责人员、审计计划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独立董事与上述各方就内部控制风险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助力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反馈的相关信息,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