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小辛)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
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3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段代风先生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事项,对董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补选和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相关决策事项认真查阅相关议案,提供科学合理建议。
报告期内,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监察部《2023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划》、《2023 年内控检查与审计发现问题报告》等汇报,对审计监察部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2024 年工作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承接情况、负责人员、审计计划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独立董事与上述各方就内部控制风险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助力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面对面或通过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20 日。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上述融资和授信担保议案主要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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