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8 人。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经查阅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1 月,公司审计委员成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审前沟通,讨论了 2024 年年报有关工作的安排,对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和审计的主要方向等事项进行沟通讨论。
3.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议,对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及年报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
4.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对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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