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从整体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决策,通过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具体实施及效果评价。通过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监督。董事会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并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聘任与薪酬、重大投资及其他重大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4、 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项目运营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技术发展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四大职能中心,八大事业部/专业院以及经营中心,规定了各中心和部门的主要职责,贯彻规范、协同、高效的原则,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协作的机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涵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的
内部控制制度, 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公司制定了《集团管控大纲》确立了内部控制日常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公司各层级人员在内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内容涵盖了重大事项审批、战略、经营计划和预算、信息报告、绩效考核、人力资源、财务、项目管理等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同时定义了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控制重点环节,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根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及各类临时性专项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指导和检查公司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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