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2 18:07:03 股吧网页版
美芝股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诉讼请求金额暂共合计 1,760.83 万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和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和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公司”)因新建成蒲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 CPZF 标段(以下简称“成蒲铁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提起诉讼,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于 2025 年 6 月受理了本案。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5 年 7 月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送达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川 7101 民初 8903 号之一】,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共同确认: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
的成蒲线成都西站、崇州站、西来站、朝阳湖站、羊马站、邛崃站 6 个站工程款5,172,673.19 元;

2.对上述第一项所确认的款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分期支付: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000 元;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2,172,673.19
元;

3.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述第二项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后,各方就履行《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外墙装修工程合同分劈确认书》《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外墙装修工程补充合同分劈确认书》的相关义务(成蒲线成都西站、崇州站、西来站、朝阳湖站、羊马站、邛崃站 6 个站的工程款结算及给付)完成,相应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在上述第二项约定的期限内按期足额支付任一期款项,则全部款项视为到期,公司有权就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上述第一项确认
工程款剩余未付款为基数,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足额收到上述第二项约定的款项 3,000,000 元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

6.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24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23.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4%,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和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和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民事裁定书》【(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