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56,764,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5,791,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9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9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9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739,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10%;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2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48%;反对 15,238,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50%;反对 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2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2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43%;反对 15,238,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5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41%;反对 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25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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