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公司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职权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78451A。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6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34万股,并于2017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401。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12,808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为主业,以筑造精典工程为使命,以打造高品质的行业品牌为目标,扎根深圳,辐射全国;坚持自主创新,倡导绿色环保。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优质高效创精品工程,真情服务赢市场赞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使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为股东创造不断增长的经济效益,更好的回报社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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