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麦志荣)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麦志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兼任佛山市信生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佛山市天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广东南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东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发展银行南海分行会计员,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
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麦志荣 9 1 7 1 0 否 2
履职期间公司运转正常有序,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专长,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持召开会议 6 次,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审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主任委员的专业作用。
2.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参加会议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对候选人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认真审查,认为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具有担任所聘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3 次会议,认真核查了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以及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人选专业能力、职业素养认真评估,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 4 次,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三级子公司拟签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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