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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22:17 股吧网页版
美芝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志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庄志伟)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19 年 1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于2024年1月18日公司换届选举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庄志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曾任深圳市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坐标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招商工程公司技术员,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顾问等职务。

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公司分别召开一次董事会和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庄志伟 1 0 1 0 0 否 1

履职期间公司运转正常有序,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无提出异议、反对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报送各类文件,重点了解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本人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 1 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本人已届满离
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潜在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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