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小利)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小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欣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永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
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林小利 8 3 5 0 0 否 3
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对《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系因本人在外出差,对相关情况不清楚。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会议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客观评估,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勤勉、客观履行职责,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战略献计献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 4 次,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三级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对《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系因本人在外出差,对相关情况不清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督促审计工
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潜在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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