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 出席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出席董事推选的董事兰山英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兰山英女士,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全部职责,同时授权兰山 英女士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 生新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刘荣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规定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现行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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