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 恒久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1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恒久科技”或“甲方”)与林章威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 139,664,517.25 元的方式购买林章威先生所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1.26%)(公告编号:2019-070)。
2019 年 12 月 31 日,林章威先生已将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权过户至公
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1.26%(公告编号:2020-001)。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受国内外部环境影响,延缓了林章威先生购买恒久科技股票行为的实施进程,并且公司通过咨询得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不再受理《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股份限售手续。公司与林章威先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权收购协议》
的 1.7.1 条、1.7.2.1 条、1.7.2.2 条、1.5.3 条进行了修改,内容涉及林章威
先生购入股票时限、限售安排以及公司收购价款 22%尾款的支付安排(公告编号:2020-010)。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林章威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其已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累计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购入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808;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数量共计 3,604,120 股,成交金额为 3,000 万元,成交均价为 8.324 元/股,并
且已将全部股票托管至公司确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其已经完成股票购买事项,
后续会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承诺,对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严格管理(公告编号:2020-013)。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总价款剩余的 22%,即 139,664,517.25 元×22%=30,726,193.79 元汇至林章威先生账户;至此,本次交易总价款 139,664,517.25元已全部支付完毕(公告编号:2020-014)。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股权收购协议》1.3.1 条)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9-2024 年。乙方承诺:
标的公司 2019 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净利润为标的公司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
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700 万元;
2019 年至 2021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60 万元;
2019 年至 2022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0,278 万元;
2019 年至 2023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4,728 万元;
2019 年至 2024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9,808 万元。
2.补偿安排
①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A.如标的公司在某承诺期内经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第 1.3.1 条所述的乙方承诺净利润,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该承诺期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价格×(该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该
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2019 至 2024 年承诺净利润总和 19,808 万元
-截至该承诺期的累积已补偿金额。
B.在各期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退回。
C.甲方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绩承诺期内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确认并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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