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证券代码:002798.SZ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O SHUIHUA Group Co.,LTD.
(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工业开发区)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审核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水华智云,水华智云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水华智云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0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287,128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6、水华智云于本次发行所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水华智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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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