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 本年度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赞成 投票情况(反对
会议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3 3 0 3 0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本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1 1 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合规委员会 1 次,
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委托出 投票情况(赞 投票情况(反
专门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成次数) 对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4 0
薪酬与考核
1 1 0 1 0
委员会
合规委员会 1 1 0 1 0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组织各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及审查,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审查。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药械集采、公司经营状况、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处置及会计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
作为合规委员会委员,积极推进和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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