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障主营产品六氟磷酸锂生产所需原材料五氯化磷的稳定供应及获取有竞争力的采购价格,经总经理会议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与宁夏永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夏永利”)
签订《战略合作及长期采购框架协议》与《补充协议》,公司向宁夏永利支付 3000万元预付款,在其“10 万吨电子级五氯化磷项目”投产前或未满产前,该预付款不用于抵扣货款,原约定项目正式投产后,双方协商将该笔预付款转为公司对宁夏永利的投资款,若协商不成则用于逐步抵付货款。基于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实际向宁夏永利支付了 3000 万元预付款,宁夏永利以货物销售折扣优惠方式按3%年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后因五氯化磷行业产能过剩、市场行情低迷,宁夏永利上述五氯化磷项目推迟至 2024 年 11 月建成投产,但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难以产生盈利,因此公司无法公平、合理的对宁夏永利进行评估,3000
万元预付款暂时无法转为投资款,因此公司与宁夏永利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签订
《补充协议二》,约定宁夏永利继续以货物销售折扣优惠方式按 3%年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现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事项补充确认为财务资助,该事项已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与宁夏永利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永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81MA76KA2N2P
5、法定代表人:薛嘉祥
6、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青铜峡工业区纬一路
7、成立日期:2020-09-17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信用情况说明:经查询,宁夏永利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
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
未对宁夏永利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原董事、原监事、原高级管理人员、现董事、现高级管理人员与宁夏永利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战略合作及长期采购框架协议》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中涉及财
务资助的相关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障五氯化磷的稳定供应及获取有竞争力的采购价格,公司向宁夏永利支付 3000 万元预付款,该预付款在未正式转为投资款之前,宁夏永利以货物销售折扣优惠方式向公司支付不低于 7.5 万元的资金占用费,双方同意将该预付款是
否转为投资款延迟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行协商决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原计划为保障供应链稳定而对宁夏永利进行投资,现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补充确认为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将积极与宁夏永利进行协商,尽快就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将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要求其返还预付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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