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捋一捋,12月1号因股东自身发展需要,瑞泰新材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973,803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瑞 泰 新 材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5,069,11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汕头天际于 2025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4,256,300 股,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12.1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汕头天际于 2025年 1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519,900 股,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11.4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瑞泰新材公司在 2026 年 1 月减持天际股份股票 324,600股,现仍持有天际股份股票 19,744,515 股,持股比例为 3.938014%,公司后续将择机减持天际股份股票。
根据知识库信息,关于参股方股份低于5%减持是否需要发公告的问题,答案是: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但有重要例外情况:
1. 普通参股方(非董监高、非控股股东)
- 持股低于5%的普通股东减持通常无需公告
-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减持,无需提前发布减持公告
- 但仍受《证券法》关于集中竞价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等数量限制
2. 需要发公告的特殊情况
情况一:身份特殊
- 如果参股方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即使持股比例不超过5%,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规则: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 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情况二:从5%以上减持到5%以下
- 当持股比例从5%以上降至5%以下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
- 且在公告前不得继续减持
情况三:过渡期限制
- 从5%以上减持到5%以下后的90天内继续减持的,仍需遵守原"大股东"标准: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
- 需履行预披露(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等义务
情况四:其他触发披露的情形
- 若减持行为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特定比例或触及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形时,需依据具体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总结
普通参股方持股低于5%后减持通常不需要发公告,但需注意上述特殊情况。特别是如果该参股方是从5%以上减持到5%以下,或者同时具有董监高身份,则仍需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
结论就是,天际公司看瑞泰新材把股份降到了5%之后,怕减持把股价拉低,就开始自己在12月1号后自己减持自己的股票,然后价格下来后,瑞泰又开始在1月减持天际的股票,也就是当前的状态,就是瑞泰在不停的减持天际的股票。感觉这情况有点像起内讧了,分赃不均互相加速减持了,这可把我们这群小散害惨了。看后续吧,如果套的不深就割肉吧,看看12月1号开始深跌,跌了多少,瑞泰还有3.9%的股票没减持完,照这种玩法,天际的股价还不得腰斩再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