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 号),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030,03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9.32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共计募集人民币 894,999,954.1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19,206,955.8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5,792,998.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4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三季报数据更新)》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承诺募集资金
号 额 投资额
1 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 300,000.00 87,579.30
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
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次议案通过后公司“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实施主体为泰瑞联腾和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熟市、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概述
泰瑞联腾由新泰材料、瑞泰新材、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新泰材料持股 70%,瑞泰新材持股 25%,宁德新能源持股 5%。
根据目前产能释放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泰瑞联腾拟推进并完成“3 万吨六氟磷酸锂”募投项目中二期工程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的建设。基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经各股东友好协商,决定由新泰材料、瑞泰新材对泰瑞联腾进行增资,宁德新能源因业务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方向原因不参与本次增资,其中新泰材料
出资 1.5 亿元,瑞泰新材出资 0.5 亿元,增资后泰瑞联腾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增加
至 12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亿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5 70.8333%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