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1、《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序号顺延。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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