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米哲)
2024 年,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米哲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
计师,审计师,具有法律执业资格。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职珠海九洲饼
业食品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 9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职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
公司财务主管;2003 年 1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部门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职建华管桩集团审计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职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珠海迪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
担任深圳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深
圳市拓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广州市粤峰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职珠海横琴银广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职鸿米税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均亲自出席 5 次董事会,出席 1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米哲 5 1 4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公司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初审意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建设、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指导和监督。
2.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