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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41:11 股吧网页版
跃岭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3,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00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937,500 股至 1,87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7%至 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 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16.0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3,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6.00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
股份约为 937,500 股至 1,87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7%至
0.73%。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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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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