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胡左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左浩,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先后毕业于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固体力学专业、浙江大学管理学专业和日本京都大学经营学专业,曾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现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
议。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6 2 4 5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参与公司《2024-2026 年中期经营计划》的制定,对公司发展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会议,实
际出席 1 次会议。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投同意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中小股东意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通过参与股东大会等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5、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等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财务情况,并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所处的市场和行业状况的调研和分析,就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性、控股子公司明之辉的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本人充分发挥在市场营销的经验累积优势,通过与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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