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是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主要单位包括: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铁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船舶场馆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生产、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和业务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及权责分配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坚持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企业文化政策
公司秉承“理性、快速、合作、奋斗”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简单可靠的绿色照明解决方案,让客户享受物超所值的照明体验,使海洋王成为最适合员工工作、最值得社会及合作伙伴信赖的百年企业”的使命,“在海洋王尽情施展自己的才能,每天晒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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