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洋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99,960,000股变更为132,790,000股,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132,7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3,279,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3,116,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2,790,000股增加至185,906,000股。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90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223,087,2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10月9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5,906,000股增加至408,993,200股。
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7号)核准,公司向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的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吕超、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口国发高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王永、王建利、薛桂凤、张学泽、吕源江、吕元永、窦红民、刘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08,777股购买其持有的天海同步100%股权。上述13名股东获发的公司股份于201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8,993,200股增加至478,001,977股。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定向回购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主体”)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计天海同步未完成2015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 2015年度应补偿给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2,017股;2、《关于定向回购公司股东返还股份的议案》,吕超在2016年4月17日与公司就重组事项的后续相关事宜签署了《关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事项的后续相关事宜》向公司承诺:无论天海同步2015年度最终经审计的业绩是否达到原协议约定的2015年度承诺业绩,吕超都将在其通过本次收购项目所获得的公司股票中拿出335万股(对应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实施的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10送12”后变为737万股)返还给公司。上述应补偿和返还的股份共计为8,532,017股。公司以2元总价回购了上述股份,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8,001,977股减少至469,469,960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计天海同步未完成2016年度的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主体2016年度应补偿给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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