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期限调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远期外汇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期限调整及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以下简
称“建行常州惠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M20241001的《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机械”)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分别与建行常州惠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C320629700YBDB2024N008和
HTC320629700YBDB2024N007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柒仟万元及利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近日,公司与建行常州惠民支行、天宏机械、天海同步签订了《关于变更贷款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协议》,对《贷款合同》中“借款期限”及“还本计划”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借款期限由1年调整为3年,还本计划由到期一次性还本调整为分批次还本。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
2、保证人: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HM20241001的《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柒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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