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为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方面对信永中和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 月至 4 月,审计委员会协同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