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修改有关监事会、监事条款
(二)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一是新增“职工”作为公司章程维护权益的对象。二是载明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
(三)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三是调整“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
(四)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一是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二是根据新规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规范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三是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此外,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职责,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全文“监事、监事会”有关条款; 全文修改“监事、监事会”有关条款;
全文“经理、副经理” 全部修订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 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65601380。 用代码 913202007265601380。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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