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彰显监管部门着力提升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震慑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因年报虚假记载 ST远智收600万元罚单
12月19日,ST远智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当事人做出不同程度处罚。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卓然股份被立案
卓然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于12月1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立案。
福能东方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月19日,福能东方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6月,福能东方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
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福能东方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福能东方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公司同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2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
贵州百灵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局拟开出2560万元罚单
12月19日,贵州百灵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贵州百灵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贵州百灵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
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贵州证监局依法拟对贵州百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姜伟等10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1560万元,同时拟对姜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2月23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