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ST 远智 公告编号:2025-05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名称:ST 远智;证券代码:002689)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4 日),不存在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
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远大智能”变更为“ST远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89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
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
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远大智能”变更为“ST远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89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关于收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