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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09:22:30 股吧网页版
伪造验收证明致多期财报存虚假记载!远大智能及7名责任人合计被罚2100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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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伪造验收证明、虚增租赁收入,远大智能(002689)被罚600万元,公司董事长等多名高管同步领罚。

  11月28日晚间,远大智能发布公告,去年4月30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今年11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远大智能涉嫌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远大智能在部分非买断式电梯产品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客户未取得电梯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将安装调试后的非买断式电梯销售收入(含安装费)提前确认为营业收入,并结转对应营业成本。

  同时,远大智能涉嫌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8月,某科技公司与远大智能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租赁远大智能科技园办公楼A、B、C座及门卫(合计20,088.92平方米)、研发新厂房(10,405.9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远大智能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厂房租赁协议》自租赁物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交房验收之后才正式生效。其后,上述厂房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始终未生效。但远大智能在未取得交房验收确认单的情况下仍确认对应租赁收入。

  公告显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远大智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23亿元、0.66亿元、1.47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15.22%、7.24%、15.21%;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33亿元、0.22亿元、0.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1.48%、300.55%、286.69%;《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0.16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4.85%,虚减利润总额0.23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2.96%,致使远大智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9日,远大智能发布《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进行了更正。

  辽宁证监局认为,远大智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康宝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王延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王维龙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陈光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生产部门负责人孙成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安装维保部计划推进负责人王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远大智能同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复牌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远大智能”变更为“ST远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8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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