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30 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4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
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宝华先生、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张楠女士、王维龙先生、孙成雨先生、王爽先生: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远大智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涉嫌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远大智能在部分非买断式电梯产品未取得特种
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客户未取得电梯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将安装调试后的非买断式电梯销售收入(含安装费)提前确认为营业收入,并结转对应营业成本,
导致远大智能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23,238,110.45 元、
66,225,698.72 元、138,249,536.3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5.22%、7.24%、14.26%;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2,582,136.17 元、21,754,350.19 元、30,445,464.70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1.48%、300.55%、224.23%;2022 年半年度虚减营业收入 16,112,594.71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4.85%,虚减利润总额 23,450,082.36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2.96%。
二、涉嫌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8 月,某科技公司与远大智能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租赁远
大智能科技园办公楼 A、B、C 座及门卫(合计 20,088.92 平方米)、研发新厂房
(10,405.9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远大智能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厂房租赁协议》自租赁物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交房验收之后才正式生效。其后,上述厂房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始终未生效。但远大智能在未取得交房验收确认单的情况下仍确认对应租赁收入,
导致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9,148,464.00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0.94%;
虚增利润总额 8,481,671.34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62.47%。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远大智能《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23,238,110.45 元、66,225,698.72 元、147,398,000.3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5.22%、7.24%、15.21%;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2,582,136.17 元、2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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