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延邦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5 人,代表股份 364,733,3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1,367,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4人,代表股份 3,365,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4人,代表股份3,36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4人,代表股份3,36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反对53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75,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0,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165%;反对53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05%;弃权75,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0%。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56,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1%;反对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7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303%;反对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31%;弃权7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914,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4%;
反对 667,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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