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简称:ST 瑞和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如刚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8,542,154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1.99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844,804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0.7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97,35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1.2444%。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77,839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1.6630%。(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8,165,3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3%;反对37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1,0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79%;反对37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984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2、审议通过《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8,165,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3%;反对 37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0%;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同意 5,901,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79%;反对 37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9845%;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3、审议通过《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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