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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舜天船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8-0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江苏舜天

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船舶”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3,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3,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17%。其中,网

下发行不超过 7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 2,960 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舜天船舶”,申购代码为“002608”,该申购简称及申

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

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2.1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1.7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1

(2)15.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7,400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 10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 131,115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81,807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

2011 年 8 月 1 日(T-1 日)在《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

与网下申购。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售对象应按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 年 8 月 2 日(T 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

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08”。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 日(T 日)15:00 之前,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款在此时间后到达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请参与

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

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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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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