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国信扬电拟对移建昊扬新能部分光伏设备
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扬电”)2×100 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于2025年2月被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国信扬电需移除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扬新能”)在国信扬电厂区内已投资安装的约 15MWp 光伏设备,并将其中 10MWp 移建至其他区域,为此,国信扬电拟与昊扬新能签订《国信扬电厂区光伏项目部分容量移建补偿协议》。本次移除移建损失以评估结论为依据,金额为 47,020,015.69 元;若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 10MWp 移建并恢复发电的,国信扬电按照差异容量以最高400 万元/MWp 现金补偿给昊扬新能,该部分补偿金额以最终评估金额为准。
国信扬电与昊扬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子公司国信扬电拟对移建昊扬新能部分光伏设备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翟军、丁旭春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信息
名称: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古渡路 180 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3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MA7EBRQNXB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国信扬电持股 49%
2.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度,营业收入:471.58 万元,净利润 36.27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一季度末,总资产 8312.29 万元,净资产 1819.85 万元(未
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扬电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信集团,昊扬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也为国信集团,因此国信扬电与昊扬新能构成关联关系。
昊扬新能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移除移建范围
移除国信扬电三期项目扩建区域内已安装的约15MWp光伏设备和设施(具体以实际移除容量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交直流电缆、混凝土管桩等全部设备和设施。
其中 10MWp 光伏移建至国信扬电一期和二期区域(具体光伏布置场所和建设容量以实际为准)。
2.补偿金额
(1)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5 年 3
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2072号),本次约15MWp光伏设备和设施移除移建导致昊扬新能的损失金额评估减值(含增值税)为 47,020,015.69 元。损失金额由国信扬电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昊扬新能。
(2)若因国信扬电厂区内光伏布置场所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 10MWp 移建并恢复发电,2025 年末需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容量及工程进度情况对移建部分进行减值测试。如经评估确认存在资产减值,由国信扬电根据实际并网容量和 10MWp 的差异,按照最高 400 万元/MWp(参照项目单位造价估算)现金补偿给昊扬新能。最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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