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编制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本报告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2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4 年 6 月-2025
年 5 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4 年 6 月-2025 年 5 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安热电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青口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4年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1月 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信托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信托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4年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淮阴发电接受永续债权信托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
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影响交易公允性的情形,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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