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文进先生
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7 名,代表股份数 3,293,012,8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161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3,285,606,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96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4 人,代表有股份数 7,406,1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96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5 人,代表股份数 112,541,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78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朱春雨律师和谈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92,843,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弃权票 34,0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2,372,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8% ;反对票1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弃权票 34,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信托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92,766,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5%;反对票17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3%;弃权票 70,7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2,29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0% ;反对票1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弃权票 70,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信托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92,81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1%;反对票1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7%;弃权票 70,7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2,347,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6% ;反对票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弃权票 70,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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