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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舜天船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8-0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1年8月2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

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1年7月25日(T-6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舜

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特别风险提示”及

“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

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按申购单位摇号配售方式,配售对象的每笔申购数

量必须是申购单位74万股或其整数倍。当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网下发行数

量时,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74万股获配

一个号码,最终将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获配74万股。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

摇号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中签比例方面与以往同比例配售

方式的不同。

4、本次发行中,主承销商自主推荐了20家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

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已经制订了严格的推荐标准和决策程

序,最终确定的机构投资者名单已经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此类投资者的

报价情况将影响本次的发行价格,若投资者不认可此类投资者及其报价,建议不

1

参加申购。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情况、未来成长性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

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

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6、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4 日(T+2 日)在《江苏舜天船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主承销商在

推介期间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以上

数据仅用于如实反应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

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中止发行”的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

情况: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网下发行的有效

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

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

致意见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

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重启发行并做好相关准备

工作后将择机重启发行,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

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

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

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网下申购、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

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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