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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5 16:27:04 股吧网页版
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
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台领裕”)和建设银行自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030 年 1 月 12
日期间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等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东台领裕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与工商银行之间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35 年 11 月 28 日期间内(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署
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主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 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 2,000,000.00 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控股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 15,000

被担保人东台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债务人: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乙方为东台领裕连续办理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 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等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030 年 1 月 12 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
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2、担保范围

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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