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1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
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和中国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领益科技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和民生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公司和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城(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和民生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领益科技和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并购贷款合同》项下形 成的本金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9,2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 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1,200.00
公司 1,500,000.0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资产负债率≥70%的 2,000,000.00 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 30,000.00
公司
合计 3,500,000.00 - 111,200.00
被担保人领益科技、领益智造、领胜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 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 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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