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8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由 4.49 元/股调整为 4.47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由 4.49 元/股调整为 4.47 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8),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306,060,9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7,267,829,0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00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45,356,581.5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8,231,9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8953 元/股计算。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布日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4.49-0.0198953=4.47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5 修订)》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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